各有关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于2020年12月1日已正式实施,备案平台由国家药监局委托中国药学会建设和维护。为了解医药代表备案平台运行情况,推动医药代表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我会将于2020年12月7日下午召开医药代表备案平台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12月7日14:00-16:00。
二、会议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生检甲楼二层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部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备案工作的相关人员,以及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等。
四、主要内容
会议主要内容是针对医药代表备案平台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等进行交流。鉴于现场参会人员有限,其他人员可通过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等组织反馈问题和建议,或直接将问题反馈至我会平台邮箱pharmareps@cpa.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参会回执表
中国药学会
2020年12月3日